2024-02-26 商标新闻 1056
2月22日,方林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,有同类企业私自使用“方林装饰”品牌及商标进行经营活动,已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为侵权行为,需赔偿方林家居装饰有限公司50万元。
2月22日,方林大家居微信公众号发布《方林装饰关于商标维权胜诉的声明》。
该声明称,近来方林装饰发现,有同类企业私自使用“方林装饰”品牌及商标,该行为属于假冒“方林装饰”品牌进行经营活动,严重侵害方林装饰品牌及客户的合法权益。
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,当事公司侵权行为属实,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支付方林家居装饰有限公司经济损失赔偿共计50万元。
同时,方林装饰表示,方林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是国内装修行业唯一拥有“方林装饰”商标注册及使用权力的合法经营机构。除我司外,任何以“方林装饰”品牌、商标及相关、相似文字或图形从事商业宣传的行为,皆属非法侵权行为。
除方林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及直营分公司外,其余打着“方林装饰”名号从事装修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,与我司在股权、资产、业务等方面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。对于已确认冒用“方林装饰”品牌名称及商标的企业,我司将根据所适用的法律、法规及行政规章所享有的权利,采取一切合法手段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。
资料显示,方林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总部坐落于辽宁沈阳,是一家以装饰装修为核心,下设15大板块,覆盖家居全产业链的集团化大家居平台,包含装饰、家居产品、地产三大产业集群。
温馨提示:以上就是关于““方林装饰”商标被侵权,获赔50万元”的相关介绍,如果您对商标注册申请还存在疑问,欢迎点击构卓知识产权的顾问进行咨询,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。